事件: 公司公告签订经营性合同:《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2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》,合同金额54,940万;《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4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》,合同金额55,950万,共计合同金额110,890万,合同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。
领跑者EPC合同签订,利于公司拓展EPC项目开发建设 公司和子公司林洋电力组成联合体与泗洪中广核,就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2号领跑者项目和4号领跑者项目,签订EPC总包合同,公司为项目提供N型高效双面电池组件等设备,以及安装工程、建筑工程等内容。合同金额总计11.09亿,占2017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.9%。
结合N型高效产品核心竞争优势,拓展高效EPC业务 公司已经于2017年与中广核、法国ENGIE、新加坡SUNSEAP等知名企业在新能源领域进行全方位合作,结合公司自有的N型高效双面电池、组件优势竞争力产品,为合作伙伴定向开发、建设、运营优质光伏项目,打造新能源板块新增长点,主要以EPC开发业务为主。公司与中广核共同中标领跑者200MW项目,并承担EPC总包业务,这一合同履行,为公司后续EPC项目合作、开拓提供更多经验,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。 国内政策调整后,产品价格下降利好下游加速平价 此次政策调整指标规模,预计对国内需求产生明显影响,产业链价格面临下降。这加速下游光伏项目平价到来。公司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,截止2018年一季度末在手装机规模1.33GW,此外公司储备了充裕的土地和有消纳接口的分布式项目,如果组件产品价格快速下降,公司储备的就近消纳项目可开发性将越来越强。
下游运营业绩稳定、估值低 公司电表业务板块,国网第一批招标公司中标1.48亿,国网南网招标预计有所下降,叠加海外电表业务增长,电表板块基本维持稳定。电站板块,公司一季度结算电量3.39亿kWh,全年预计发电净利润7亿左右。业绩稳定,受政策波动影响较小。
由于公司发行可转债,2018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,对应下调利润。2018-2019年净利润由10.38亿、12.78亿下调至9.13亿、10.8亿,2020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2.24亿,同比增长33%、18.4%、13.29%;EPS 0.52元、0.61元、0.69元,对应P/E 10倍、8.77倍、7.74倍;P/B 1.01倍、0.93倍、0.86倍。新政对下游运营企业影响较小,目前公司估值较低,维持买入。
风险提示:或存在光伏政策不确定性风险,或存在下游补贴拖欠风险。